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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陕西严查报名资格防止高考移民

2010年陕西严查报名资格防止高考移民

更新时间:2009-12-18

  新华网西安12月15日电(记者段博)为防止高考移民,陕西省招生办要求各级招办要对高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认真复查,对不符合陕西省报名条件者,取消其报名资格并通知本人。

  陕西省招生办要求,要复查考生在陕西省常住户口年限、学历、户籍、学籍档案等,特别要加强对持外省籍身份证的考生、学籍档案涉嫌造假等情况的复查。对于在外地就读,返回户籍所在县(区)报名的考生,由户籍所在县(区)招办负责其报名资格审查工作,同时相关中学必须提供考生学籍等证明材料。各县(区)招生办对非本县(区)户籍考生的报考资格要逐一核实,要规劝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尽快回户籍所在县(区)报名。如考生不接受规劝导致未能报名,责任由本人承担。

  复查时将严格执行常住户口和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均在陕满3年规定,各级招生办要主动联系公安部门,把好户籍、学籍审查关,要按照“谁主管谁负责”的原则,将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,落实到人。对因复查工作不到位,在后续工作中仍有违章报考的,要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,同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。涉及“高考移民”情节严重、构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