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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:民办学校虚假宣传年检将不予合格

西安:民办学校虚假宣传年检将不予合格

更新时间:2009-11-24







  据介绍,年检结论分为合格、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办学校,确定为年检不合格: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而在规定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;学校设置标准多项不合格的;学校发布虚假招生广告、虚假宣传、骗取钱财的;学校违反法律及政策规定,擅自分立、合并民办学校的;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、层次、类别和举办者的;学校非法颁发学历证书的;学校由于管理混乱等原因,严重影响教育教学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行为的。

  此外,凡未完全达到“四独立一分离”、未及时履行到期办学许可证换发手续、在本年度未开展教育教学活动、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办学地址的民办学校,年检不得确定为合格等级。连续三年未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收回《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》,停止该校一切教育教学活动。(记者许祖华)